注册号:37221844 - 商评字[2020]第0000138055号 - 申请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5

     

    关于第37221844号“百科医典”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38055号

       

      申请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天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37221844号“百科医典”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公司,也是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之一,申请人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申请商标与部分驳回决定中所引证的第10320046号“百科”商标、第29378049号“百科医声”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不构成近似商标。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网络通信设备、计量仪器等复审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测量仪器、网络通讯设备等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具有一定共同性,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汉字“百科医典”完整包含了引证商标一汉字“百科”,与引证商标二汉字”百科医声”在汉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较为相似,已构成近似标识。因此,在复审商品上,申请商标若与引证商标一、二共存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是源自同一主体的系列商标,或者之间存在某种特定联系,从而产生误认、误购,已分别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另,关于申请人已被相关公众所熟知,且其商业信誉可以延及申请商标的评审主张缺乏证据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郑婷
    王小源
    张丽娜

    2020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