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7
关于第16124096号“宰相六尺巷”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1446号
申请人:桐城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安徽省红盾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安徽省商标事务所)
被申请人:安庆市鸿泽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6月03日对第16124096号“宰相六尺巷”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争议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我局决定予以撤销注册。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柯佩佩
2020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