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垫子”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5227546号“一张垫子”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0749号

       

      申请人:深圳市亚协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汉唐信通(北京)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227546号“一张垫子”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我局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社交陪伴等服务上具有显著性,能够起到标识服务来源的作用,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乔向辉
    李焱
    孙红

    2020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