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4097745号“DQ”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9372号
申请人:美国奶油王后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097745号“DQ”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第3035102号“东桥”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6428578号“DQ”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7585642号“DERMAL QUOTIENT D-Q”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8653064号“DQ DQ”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11700677号“DQ”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第1533488号“顶俏”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决定撤销其核定使用在全部商品上的注册,所涉撤销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至六已无效,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可予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吴立辉
202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