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_“METEOHEROE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6908888号“METEOHEROES”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98153号

       

      申请人:意大利气象运营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恒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908888号“METEOHEROE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商标局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14075048号“HER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的注册人出具的共存同意书并经公证认证。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注册人同意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类似服务上并存,且双方商标标识本身存在一定区别,故我局对该共存同意书予以认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吴彤
    龚玉杰
    袁靖涵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