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9
关于第37346790号“天工开物”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8762号
申请人:广州桌上创意文化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惠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346790号“天工开物”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028020号“天工開物”商标在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程序中被撤销,申请商标在先权利障碍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闫洁
2020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