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6184840 - 商评字[2020]第0000081171号 - 申请人:厦门莱咖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原申请人:北京骆驼鞋业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9

     

    关于第36184840号“a+amcamel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1171号

       

      申请人:厦门莱咖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原申请人:北京骆驼鞋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184840号“a+amcamel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004921号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撤销,该撤销决定现已生效,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677期《商标公告》上,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2、在本案审理期间:申请商标经核准转让后的申请人,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6650488号商标所有人为同一主体,故申请商标与之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赵玉红

    2020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