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9
关于第37090621号“腾讯电竞运动会TGA TENCENT
GLOBAL ESPORTS ARENA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9950号
申请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正理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090621号“腾讯电竞运动会TGA TENCENT GLOBAL ESPORTS AREN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594988号“北京·通州高尔夫协会 TONGZHOU GOLF ASSOCIATION TGA及图”商标、第34723410号“TGA PREMIER SPORTS”商标(以下依次称引证商标一、二)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一已被提起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现处于审理阶段,其权利状态尚不稳定,请求暂缓审理本案。引证商标二已被驳回,现已无效。因本案涉及到申请人的商业秘密,请求不予公开本案决定书。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与“TGA”有关的媒体宣传报道;引证商标二商标状态信息页;申请人2016-2018年全年及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情况等。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二已被我局驳回,该驳回决定已生效。故引证商标二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在文字构成、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另,申请人提交的媒体宣传报道等证据并未涉及申请人的商业秘密,未构成裁定文书不予公开之情形,故申请人此主张我局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王凡
张学军
王瑞瑾
2020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