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_“爱锋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6176107号“爱锋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7129号

       

      申请人:号奇网(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尤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176107号“爱锋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20904488号“爱锋派”商标已注销,注册商标注销公告刊登在第1656期《商标公告》中,其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刘洋

    2020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