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7087441号“铭治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9554号
申请人:江苏铭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087441号“铭治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36890910号“铭治”商标的所有人均为江苏铭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二者系同一主体,两商标之间的商标权利冲突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张娜娜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