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6885904号“PSI”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0695号
申请人:平谷斯酒庄有限公司(原申请人:阿尔纳托贸易有限公司)
国内接收人:北京德恒汇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国内接收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民旺园号楼强佑大厦层室
原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885904号“PSI”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经我局核准,已转让予平谷斯酒庄有限公司(对应英文:DOMINIO DE PINGUS,S.L.),与驳回决定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058254号商标所有人为同一主体。据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张会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