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5388581号“退伍基地”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0813号
申请人:周文全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388581号“退伍基地”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3类服务上,尚不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尚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刘 畅
张世莉
梁宇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