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RolloSun Rademache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国际注册第1459069号“RolloSun

    Rademache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9068号

       

      申请人:ARCA BETEILIGUNGEN GMBH
      委托代理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59069号“RolloSun Rademache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驳回时引证的第5154831号“雷贝嘉RABECA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专用期至2019年6月6日,其所有人未申请续展,该商标已丧失专用权,引证商标六与申请商标不构成权利冲突。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时引证的第2776182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1890889号图形(指定颜色)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21571652号“ricoma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23305175号“雷贝嘉RABECA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19800060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在字母构成、呼叫以及整体外观上有所不同,相关公众尚可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五整体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7类、第9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常兆莉
    王训陶
    石甜甜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