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滇淼垚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5630418号“滇淼垚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9279号

       

      申请人:李章燕
      委托代理人:北京快车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630418号“滇淼垚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驳回时引证的第3177388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由我局驳回复审决定驳回,该决定已生效。据此,引证商标二已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时引证的第11944911号“谷尔GUE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8818284号“DOND'S FASHION OF LIF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以及整体外观上有所不同,相关公众尚可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三整体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常兆莉
    王训陶
    石甜甜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