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5049973 - 商评字[2020]第0000072368号 - 申请人:北京居然之家家居新零售连锁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5049973号“居然设计家HOMESTYLER”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2368号

       

      申请人:北京居然之家家居新零售连锁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049973号“居然设计家HOMESTYLER”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6707935号“美居宜家 HOMESTYLE”商标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许文静
    孙侃华
    张娜娜

    2020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