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4617436号“好声音29992”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9902号
申请人:贵州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绿色通道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617436号“好声音29992”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3609638号商标、第33621602号商标的注册申请均被商标局驳回,至本案审理时,上述驳回决定现已生效。上述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权利障碍。
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332154号商标在撤销三年不使用程序中予以撤销,撤销决定现已生效,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691期《商标公告》上,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徐苗
2020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