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AQUAFIT TECHNOLOGIE BY SIREM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3

     

    关于国际注册第1473751号“AQUAFIT

    TECHNOLOGIE BY SIREM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3359号

       

      申请人:SOCIETE INDUSTRIELLE RADIO ELECTRIQUE ET MECANIQUE"SIREM"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73751号“AQUAFIT TECHNOLOGIE BY SIREM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2032394号商标在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有所区别,申请商标与上述商标并存,不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4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冯洪玲
    李宁
    马霄宇

    2020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