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商标局_“帝泊洱卓清 DEEPUR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4

     

    关于第35991236号“帝泊洱卓清 DEEPUR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1708号

       

      申请人: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君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991236号“帝泊洱卓清 DEEPUR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1、鉴于商标局引证的第7485051号“帝泊洱”商标、第7528427号“帝泊洱”商标、第7436841号“DEEPURE”商标、第7436854号“帝泊尔”商标、第7436859号“帝泊尔DEEPURE”商标、第7528385号“帝泊洱 DEEPURE”商标、第7485011号“帝泊洱 DEEPURE”商标(以下统称引证商标一)注册人向我局提交了同意申请商标在第5类复审商品上注册和使用的同意书。且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上并非完全相同,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规定的情形。
      2、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074775号“卓青”商标(延续引证商标二)在文字构成、呼叫及整体含义等方面尚有一定区分,二者共存于市场尚不致引起相关消费者的混淆,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徐杭
    郭京平
    王曌伟

    2020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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