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_“功夫厨房”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4

     

    关于第35343822号“功夫厨房”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0853号

       

      申请人:中山市南头镇邦企贸易行
      委托代理人:中山市国大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343822号“功夫厨房”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194228号“功夫厨房KUNGFU KITCHE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4258821号“功夫”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1641285号“功夫”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我局决定予以撤销,上述决定均已发生法律效力。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至三商标专用权已丧失,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已不存在在先商标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王钒

    2020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