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5
关于第34911067号“吉他联盟”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2431号
申请人:青岛嘉禾文化艺术培训学校
委托代理人:广东互易网络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911067号“吉他联盟”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经使用和宣传,已成为行业内的知名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力,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请求对申请商标复审服务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申请商标使用及宣传证据、网络报道、照片等。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使用在培训等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服务内容等特点产生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鉴于申请商标属于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识,故即使申请商标曾经过使用,亦不具备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及使用的合法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洪强
苑雪梅
侯明洋
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