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QUESEPULL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8

     

    关于第37185965号“QUESEPULL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2246号

       

      申请人:阳江市九维鸟化妆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郑州八戒知产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185965号“QUESEPULL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6140960号图形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该商标现已不能成为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826118号“時尚天后 Queen One及图”商标、第16961205号图形商标、第8267674号“和气 HEQI及图”商标、第11925088号“EVIL QUEEN by Secreteur及图”在文字构成、整体认读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管潇
    赵焕菲
    刘浩

    2020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