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粤路桥”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9

     

    关于第35544858号“冠粤路桥”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6904号

       

      申请人: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544858号“冠粤路桥”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4721629号“华意压缩 HUAYI”商标、第3540468号“华意”商标、第1117927号“CRED”商标、第5948366号图形商标、第12701725号图形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胡辰夕
    王继红
    邢妍

    2020年03月20日